第二天一早,胡不凡与乔飞按照赵队给的资料,来到了房山的良乡监狱。
资料上,案犯就关在这里。
关于案件,资料上就是个概括,是一起过失杀人案,犯人的口供上也说,是被一本叫《下鲁班经》的邪书所害。
进了监狱,办完了提审流程,很快一个干瘦、小眼睛的中年男人,就被带进了提审室。
这犯人见到有人提审自己,好像有些意外,刚坐下就苦着脸问道:“我这案子……都过去六年了,刑期都过半了,还……还提审?”
胡不凡和乔飞今天来,是请求人家帮忙了解情况的,态度自然很好。
“不好意思丁先生,我们今天来,不是为了您的案子。”
“但是……很可能跟您的案子有点关系。”
乔飞把这次来的目的,是涉及到《下鲁班经》的事说了一下。
那人显然十分意外:“那个卖《下鲁班经》的老头长什么样?
是不是左眼是瞎的,脖子上还有一道疤?”
乔飞摇了摇头:“跟您说实话,我们目前还没见到他。”
“今天就是来了解情况的,想尽快找到他!”
那人恨恨地砸了一下审讯椅:“应该!应该抓住他,不能让他再害人了!”
乔飞走过去,给他点了一根烟,这是提审有帮助的犯人都会做的:“丁先生,您能把您的案子仔细说说吗?”
“特别是关于那个卖《下鲁班经》的老头的信息。”
那人狠狠地抽了一口烟,接着又叹了一口气:“唉,也是我一时鬼迷心窍了……”
原来,这犯人叫丁伟华,十年前他还是一个街头小贩。
一直没有个固定的地方摆摊,推个三轮车,专门找一些公园、胡同口、地下通道,在里面卖一些廉价的运动服、T恤衫什么的。
这样的经营根本不赚什么钱,也就是勉强混个温饱,不至于饿死而已。
那时他都三十多岁了,还打着光棍,不仅生活贫困,关键是人长得也丑。
那时候的姑娘们,都喜欢国家工人或者有钱的老板,像他这种被称为“盲流”的,又哪会有姑娘愿意嫁给他。
都说人往高处走,可那也得有机会。